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循环经济近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全市循环经济近期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第十四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二○○五年七月十九日 全市循环经济近期工作实施方案 我市已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循环经济试点市。目前,《鹤壁市循环经济建设规划》已通过国家级专家论证,争取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围绕把鹤壁建成我国中部地区资源型城市发展循环经济的典范这一目标,近期主要工作,一是在企业层面,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二是积极推进循环经济项目建设,加快在建项目进度,尽快新开工一批项目,超前谋划一批项目,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项目支撑;三是规划建设生态工业(农业)园区,形成区内企业之间共生和代谢的生态网络关系,形成产业集群,增强经济综合竞争力;四是研究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建立节约型社会奠定基础。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一个“政府统一协调、部门分工负责、公众广泛参与”的推进机制,为此,按照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当前要突出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企业层面,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建设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1.按照《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豫发改资源(2005)201号)的要求,做好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促进企业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努力提高能源、原材料利用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省排放标准的污染严重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必须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结合我市实际,今年首先对鹤煤电厂、浚县永康淀粉、淇县永昌淀粉、同力公司、国峰助剂、华夏助剂、康博助剂、宏松助剂、联昊化工、金昌化工等10户企业进行第一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拟定第二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鼓励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委。2005年底前完成。 2.引导鹤煤、同力、万和、宝马化肥、华源化工、维恩克等企业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督促企业瞄准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科学制订和实施企业节能规划,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管理制度,加强资源消耗定额管理,完善各项节能考核制度。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11月底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