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江门市血吸虫病监测巩固工作中长期实施方案(2005-2015)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江府办[2005]58号
【发布日期】 2005-07-19
【实施日期】 2005-07-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江门市血吸虫病监测巩固工作中长期实施方案(2005-2015)的通知
江府办[2005]5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卫生局制订的《江门市血吸虫病监测巩固工作中长期实施方案(2005-2015)》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卫生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七月十九日

江门市血吸虫病监测巩固工作中长期实施方案(2005—2015年)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