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善县建设节约型机关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七月十九日 嘉善县建设节约型机关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第96次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国务院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响应国务院关于“建设节约型政府,做资源节约表率”的号召,有效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节约财政支出,发挥示范作用,促进社会节能意识的提高和节能技术的推广,特制定嘉善县建设节约型机关实施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