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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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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深府办[2005]82号
【发布日期】 2005-07-19
【实施日期】 2005-07-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林业发展的决定》(深发(2004)10号),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力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目前,由于受全球气候异常的影响,我市高温、干旱天气增多,致使火险等级持续居高不下,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近期我市连续发生了多起森林火灾(警)事故,对我市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森林防火事关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以对党、对社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增强森林防火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森林防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切实抓紧抓好,为加强生态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健全组织机构,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管理水平
  森林防火工作涉及面广,火源管理涉及林区社会的各个方面。形成健全稳定、高效精干、信息畅通、反应快捷、保障有力的组织指挥体系,对强化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指导和协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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