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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人民政府印发阳泉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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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阳政发〔2005〕28号
【发布日期】 2005-07-20
【实施日期】 2005-07-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阳泉市人民政府印发阳泉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阳政发〔2005〕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省营以上企业:
  《阳泉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七月二十日

阳泉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公路养护体制的改革,改善农村公路交通现状,提高县、乡、村公路通行能力,规范县、乡、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保障县、乡、村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促进地方经济和各项事业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山西省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公路养护管理规定,巩固农村路网建设成果,坚持交通率先发展,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总揽,以加快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主题,以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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