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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城乡殡葬管理决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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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泰府发[2005]1号
【发布日期】 2005-07-20
【实施日期】 2005-07-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泰和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城乡殡葬管理决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泰和、武山垦殖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关于加强城乡殡葬管理的决定》已经县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七月二十日

关于加强城乡殡葬管理的决定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制止乱埋乱葬,保护土地和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进一步加强城乡殡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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