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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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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金堂府发〔2005〕72号
【发布日期】 2005-07-20
【实施日期】 2005-07-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金堂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成府发[2005]32号)精神,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乡镇(企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为支撑,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按照“以发展为目的,以企业为主体、以规范为重点、以执法为保障”的工作思路,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乡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形成“政府有效监管、企业自我约束、群众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为“超常规推进,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要求及目标
  乡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从2005年开始全面启动,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牢记“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确保到2010年全县所有乡镇(企业)达到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及要求。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一)各乡镇领导、县政府各部门领导、村组(社区)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到位;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管理严格、规范;
  (三)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到位,重大公共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治理;
  (四)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和教育卓有成效,全民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显著增强;
  (五)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有力,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得到及时查处;
  (六)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完备健全、运转高效;
  (七)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一般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年初下达指标以内。
  三、主要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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