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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加强沼气技术推广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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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平政办发〔2005〕76号
【发布日期】 2005-07-20
【实施日期】 2005-07-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加强沼气技术推广工作的意见
平政办发〔2005〕7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有关部门:
 市农经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沼气技术推广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七月二十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沼气技术推广工作的意见市农经局
 

 为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推进农业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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