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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企业减负办关于宁德市2005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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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2005〕150号
【发布日期】 2005-07-20
【实施日期】 2005-07-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企业减负办关于宁德市2005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2005〕1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赛岐、福安畲族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市企业减负办制定的《宁德市2005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七月二十日

宁德市2005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意见


 2005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会议部署,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市场为主体、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为目标,结合我市实际,以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治理整顿中介机构和垄断行业乱收费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回潮反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经宁德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今年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整顿和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一)继续抓好重点部门、重点项目的专项治理,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针对企业反映的热点问题,继续抓好重点部门和重点项目的专项治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一是各级减负部门要继续抓好重点部门的专项治理。会同纠风、财政、物价等部门配合公安、税务、环保、建设、技术监督、检验检疫、卫生防疫、海关、药品监督、工商、水利等部门对涉及企业的收费进行专项检查,切实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基层所站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问题。二是禁止利用年检、年审、发证照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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