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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保监局关于中国人寿青海省分公司申报兼业代理资格、代理机构险种变更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青海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7-20
【实施日期】 2005-07-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保监局关于中国人寿青海省分公司申报兼业代理资格、代理机构险种变更的批复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代理机构险种变更的请示》(国寿人险青发[2005]153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西宁圣天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核准中国工商银行西宁市城西支行兼业代理单位增加代理人寿保险险种。
  二、中国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营业部已经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不再重复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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