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决定 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消除安全生产经营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加强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推进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专项行动,并做出以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已成为严重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安全生产、城市管理和治安管理的突出问题。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以来,我市始终高度重视市场体系建设,三届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加强市场秩序监管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市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仍十分严重。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人口的急剧增长,各种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愈演愈烈,已成为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城市管理、治安管理的一个突出问题。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市各种无证无照经营户超过10万家,其中,80%分布在宝安、龙岗两区,80%处于违法建筑内,80%从事小商业、小饮食业和其他服务业,90%的从业人员为非户籍人口。在局部地区和某些行业,市场秩序有失控趋势。 造成我市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泛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违法建筑的存在,为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提供了生存条件;人口机械性急剧膨胀,为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提供了市场需求;改革过程中,政策法规的不配套、不衔接,造成了正常市场准入的障碍;各部门职责不清,监管没有形成合力,导致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监管不力。 各种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长期大量存在,造成了国家税费的流失,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了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产生了大量的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破坏了市容环境,造成了环境污染,为“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温床,影响了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阻碍了我市国际化城市与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建设。现存的大量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已经对我市经济、社会、人口、环境、资源、安全、治安、城市管理等各个方面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必须引起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开展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加快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切实增强开展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下定决心,坚定信心,研究采取各种强有力的措施,动员各方力量,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全面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工作。 二、明确目标,打疏结合,全面彻底解决无证无照非法经营问题 (一)明确目标任务。 用一年左右的时间,通过集中开展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工作,依法坚决查处取缔各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与我市产业政策不符、影响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破坏环境、侵占资源、干扰群众正常生活、制假售假、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的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引导符合安全、环保、卫生等条件,从事正当行业的无证无照经营户走上合法经营轨道,全面彻底解决全市现存的无证无照非法经营问题,并建立健全辖区监管责任制和长效监管机制,完善政策法规,加强管理和服务,从根本上遏制各种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滋生和蔓延,建立起职责明确、监管有效的市场管理体制,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社会治安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依法坚决取缔各种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污染环境、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我市产业政策禁止的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 下列场所和行业的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必须坚决依法取缔: 1.利用住宅楼架空层、地下层、危楼危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利用居民住宅从事生产、加工、餐饮、娱乐经营活动的; 3.在查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