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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彝族自治州州、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凉府办函〔2005〕113号
【发布日期】 2005-07-20
【实施日期】 2005-07-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彝族自治州州、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凉山彝族自治州州、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各县市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五年七月二十日

凉山彝族自治州州、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

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州)、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川委办(2004)36号)《四川省人民民办公厅关于四川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05)142号)和《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凉山彝族自治州州、县(市)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凉委发(2005)22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州、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和实行政企、政事分开的原则,按照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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