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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辽市政办发〔2005〕57号
【发布日期】 2005-07-20
【实施日期】 2005-07-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工作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05〕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  为规范我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工作,搞好对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服务与扶持,加快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村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市政发(2004)34号)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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