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桃苗族自治县2005—2007年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松府办发〔2005〕1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松桃苗族自治县2005—2007年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五年七月二十日 松桃苗族自治县2005-2007年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铜仁地区行署《关于加快全区殡葬改革步伐的通知》(铜署发(2005)2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