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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桃苗族自治县2005—2007年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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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  
【发文字号】 松府办发〔2005〕110号
【发布日期】 2005-07-20
【实施日期】 2005-07-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桃苗族自治县2005—2007年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松府办发〔2005〕1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 现将《松桃苗族自治县2005—2007年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五年七月二十日

松桃苗族自治县2005-2007年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


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铜仁地区行署《关于加快全区殡葬改革步伐的通知》(铜署发(2005)2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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