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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水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贵州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7-20
【实施日期】 2005-07-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赤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水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赤水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责任制》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七月二十日
 
赤水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责任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市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扎实有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村寨、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宣传活动,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定期开展考核、评比、验收,作出批评和表彰决定。
  第三条  公安机关逐级履行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职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部队、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社区、学校、村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民政、农机、教育、经贸、广电部门除做好本单位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外,应担负起本行政区域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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