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水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赤水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责任制》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七月二十日 赤水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责任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市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扎实有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村寨、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宣传活动,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定期开展考核、评比、验收,作出批评和表彰决定。 第三条 公安机关逐级履行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职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部队、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社区、学校、村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民政、农机、教育、经贸、广电部门除做好本单位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外,应担负起本行政区域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