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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郑州市2005年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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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郑政办〔2005〕25号
【发布日期】 2005-07-20
【实施日期】 2005-07-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郑州市2005年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建委、扶贫办《郑州市2005年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七月二十日
郑州市2005年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04年全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洛阳现场会和2005年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扎扎实实地做好全市农村中小学新增危房改造工作,改善办学条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立足点和出发点,巩固和扩大全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成果,继续加大对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的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全市基础教育均衡化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05年我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改造完成2004年以来农村中小学出现的全部新增危房。完善农村中小学新增危房改造的投入机制和安全预警机制,做到当年出现危房当年解决。主要任务是:争取在2005年12月底前完成2004年以来全市农村中小学出现的新增危房的改造任务。
  三、实施范围
  凡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中明确保留政府举办的小学、初中、完中(不含高中部分)以及相应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均纳入实施范围。布局调整规划方案中不保留的学校,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存在的B、C级危房在调整过渡期内不出现任何问题,并及时彻底拆除D级危房。
  四、实施原则
  (一)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各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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