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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市场商品价格波动应急预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铁岭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铁政办发[2005]56号
【发布日期】 2005-07-20
【实施日期】 2005-07-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市场商品价格波动应急预案》的通知
(铁政办发[2005]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铁岭市市场商品价格波动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七月二十日
 
铁岭市市场商品价格波动应急预案
 
  为增强市政府对市场商品价格的宏观调控能力,确保市场商品价格稳定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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