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维护司法公正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京高法发[2005]183号 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各区、县人民法院,各铁路运输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维护司法公正的意见(试行)》,于2005年7月4日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高级法院。 二00五年七月二十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维护司法公正的意见(试行) 为依法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市法院审判工作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