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原市政府办公室衢政办发(2002)75号文件停止执行。 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衢州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衢州市深化完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05)9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仍为主管财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一、职能调整 原承担的管理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职能,划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财政预算、税收、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指导全市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各项具体财政政策。 (二)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财政计划。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推行财税改革,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编制年度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经批准后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报告市本级财政决算。管理市本级各项财政收入。 (四)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和市级财政专户管理,负责有关政府性基金管理,负责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审批管理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罚没款票据管理工作,负责彩票监管工作。 (五)根据市本级预算安排,制订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合理安排部门预算,合理配置财力资源,完善财政体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管理市本级政府采购,负责行政机关小汽车编制管理,负责市本级社会集团小汽车审核、审批工作。 (七)管理市本级各项财政支出,指导和监督各级财政收支,指导和监督市级各部门财务活动,实施财政集中支付制度,组织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负责会计集中核算工作。 (八)负责政府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整合管理,参与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论证、审查,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的审核和项目对外融资的管理,监管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九)负责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负责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处置的审核、审批和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的查处,研究制订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及办法。负责财政性公共资源的统计。 (十)管理全市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工程预决算审价资格,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概、预、决算的评审,参与建设项目的论证,负责中央特别国债资金建设项目的管理,管理和指导财政性投资评审中心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和征管改革的指导工作,负责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筹集和监督管理,以及市本级农口重点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负责全市农村税费改革的指导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制订农业综合开发的中长期计划,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可行性评估、上报争取项目工作,监督、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使用及有偿资金的回收工作。 (十三)参与研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制定有关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十四)管理全市国债工作,负责全市外国政府贷款、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非官方发展援助不附带条件贷款(原日本输出入银行贷款)业务综合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