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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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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7-21
【实施日期】
2005-07-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局室: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05年全省依法行政考评和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吉政明电(2005)3号)精神,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由州人民政府法制办会同州财政局组成行政执法检查组,于7月25日-8月20日对各县(市)、各部门进行行政执法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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