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整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土地整理项目资金(以下简称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土地整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资金使用管理的基本原则 < (一)专款专用的原则。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 (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县财政将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纳入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由县国土资源局建立专门帐户、单独核算,集中管理,统一支付。 (三)民主公开的原则。资金使用须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严格审计管理,确保公开透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