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衢政办发〔2005〕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原市政府办公室衢政办发(2001)185号文件停止执行。 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衢州市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衢州市深化完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05)9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经济委员会为主管全市工业经济和协调经济运行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对外增挂衢州市中小企业局牌子。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1、将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的职能及市安委办职能交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将典当拍卖的行业管理职能和汽车报废更新、旧机动车辆流通,废旧物资的行政管理、规划职能以及国内贸易规划管理职能(包括各类商业交易市场、大中型商业网点、生活资料流通业物流的规划管理,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商贸业、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扶持和培育)交给市贸粮局; 3、将指导市属国有企业管理和改革的职能交给市国资委。 (二)加强的职能 1、负责全市重要生产要素的协调职能。 2、牵头组织特色制造业基地建设工作的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日常运行和协调生产要素的调度;提出并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