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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银投资责任有限公司2004年度财产损失等税前扣除项目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苏国税函〔2005〕266号
【发布日期】 2005-07-21
【实施日期】 2005-07-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银投资责任有限公司2004年度财产损失等税前扣除项目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徐州、连云港、镇江、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银投资责任有限公司2004年度财产损失等税前扣除项目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65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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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银投资责任有限公司2004年度财产损失等税前扣除项目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5)650号
 

北京、重庆、河南、黑龙江、内蒙古、山西、河北、广东、江苏、辽宁、山东、广西、海南、江西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建银投资责任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建银投资责任有限公司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请示》(中建投报(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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