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治理整顿行政机关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治理整顿行政机关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关于治理整顿行政机关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工作的实施意见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治理整顿行政机关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05)11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治理整顿行政机关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