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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转发州总工会州地税局关于全州企业和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应上缴的工会经费委托地税部门代收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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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州政发[2005]24号
【发布日期】 2005-07-21
【实施日期】 2005-07-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转发州总工会州地税局关于全州企业和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应上缴的工会经费委托地税部门代收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州人民政府同意州总工会、州地税局《关于全州企业和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应上缴的工会经费委托地税部门代收意见的通知》,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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