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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阳县工业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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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松政发〔2005〕32号
【发布日期】
2005-07-21
【实施日期】
2005-07-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阳县工业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松政发〔2005〕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松阳县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ΟΟ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松阳县工业园区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县工业园区管理,促进园区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推进我县工业化进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园区开发建设,根据经济规律取向,充分考虑自然地理条件、产业布局等因素,结合城市化建设,经过科学论证,科学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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