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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北京市地税局关于同意泛华工程有限公司向所属企业收取2004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的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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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苏国税函〔2005〕264号
【发布日期】 2005-07-21
【实施日期】 2005-07-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北京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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