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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邮政系统服务三农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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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陇政办发〔2005〕109号
【发布日期】 2005-07-22
【实施日期】 2005-07-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邮政系统服务三农工作意见的通知
陇政办发〔2005〕10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邮政系统服务“三农”工作意见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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