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新证发放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新证发放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三亚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新证发放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方案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新证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05]48号)和《海南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承包法完善二轮土地承包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琼农农经[2005]10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全面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稳定和完善我市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证土地承包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有序地进行,进一步巩固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为我市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做好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工作。尚未发放经营权证的村社要尽快组织填证发证,已经完成经营权证发放工作的要更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没有填写地块四至和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的,要重新调查,重新登记。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农村土地的发包方要严格履行法定的发包程序。承包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应按法律规定到市农业(农经)部门登记,并领取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做好承包经营权证发放登记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档案管理和农村土地流转登记管理,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档案管理制度。 (二)做好二轮土地承包其他完善工作。 1、除耕地要发包给农户外,还应将适宜开发利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