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2005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法》(沪人[1999]52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经市职改办同意,现就2005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经上海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上海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市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生物与医药、材料与能源、光科技、管理科学、体育科学研究6个专业学科的研究员、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和高级工程师(材料、光科技专业)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二、评审范围 1.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研究学科---本市企事业单位从事计算机硬件与软件、微电子技术、网络、系统集成、电子商务技术等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生物与医药研究学科---本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基因工程、细胞工程、蛋白质工程、发酵工程、胚胎工程研究、新药创新研究与开发和古生物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3.材料与能源研究学科---本市企事业单位从事金属和合成材料、无机非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