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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7-22
【实施日期】 2005-07-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计划局,中国石油陕西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西北陕西分公司,省延长石油工业集团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字(2005)226号)要求,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我省成品油零售价格,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汽油零售中准价格仍按原划分的价区执行,西安市场汽油零售中准价格(标准品,下同)由每吨4595元调为每吨4895元,中北部价区执行西安市场价格,陕南价区由每吨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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