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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彩滨市场实施消防整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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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常政通告〔2005〕4号
【发布日期】 2005-07-22
【实施日期】 2005-07-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彩滨市场实施消防整改的通告
 
 
为维护公共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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