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扬府办发〔2005〕73号
【发布日期】 2005-07-23
【实施日期】 2005-07-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
扬府办发〔2005〕73号


沿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 现将《扬州市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要求,抓好落实。


二OO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扬州市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应急预案


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2005年淮河流域枯水期水环境监控应急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淮河流域水污染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上游下泄污水对我市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