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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二○○五年本市农机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事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7-25
【实施日期】 2005-07-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二○○五年本市农机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职改办:
  本高评委受理上海市农业机械化各专业及上海市监狱局和本市郊区各区(县)仪表、电气、化工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已取得《上海市居住证》在沪工作满一年的上述各专业的外省市专业技术人员。
  为做好本市工程系列农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二○○五年本市工程系列农机高评委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好申报工作。
  本通知的有关内容和相关表格在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com)的“职称栏”和上海农委政务网(http://e-nw.shac.gov.cn)的“网上办事”内“职称评定申报”栏可供下载。
  一、申报条件:
  1、获博士学位后,担任工程师职务两年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毕业或以上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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