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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二○○五年本市农业系列畜牧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事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7-25
【实施日期】 2005-07-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二○○五年本市农业系列畜牧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职改办:
  为做好二○○五年本市农业系列畜牧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二○○五年本市农业系列畜牧专业中评委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好申报工作。
  本通知的有关内容和相关表格在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com)的“职称栏”和上海农委政务网(http://e-nw.shac.gov.cn)的“网上办事”内“职称评定申报”栏可供下载。
  一、评审对象和范围:
  本市(包括已取得《上海市居住证》在沪工作满一年的外省市人员)从事畜牧、饲料、饲料添加剂专业技术推广、开发、生产指导、技术监督和科技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畜牧专业包括家畜、家禽、蜂和特种经济动物的饲养管理,遗传育种、品种保存与利用,畜禽繁殖,畜、禽产品检(监)测,环境保护、动物卫生保健,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与加工、产品检(监)测以及相关方面。
  二、申报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畜牧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担任助理畜牧师专业技术职务二年以上者。
  2、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畜牧师专业技术资格并担任助理农艺师专业技术职务四年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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