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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南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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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7-25
【实施日期】 2005-07-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南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各有关单位:
  《 2005年南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2005年南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要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要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罚制度,逐步开放信用服务市场。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为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打造“信用南宁”,每年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为建立信用体系打下了基础。但是,我市的信用体系建设尚在起步阶段,人们的信用观念比较淡薄,信用法制建设以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企业信用评估缺乏信息整合和统一的标准,未形成一个完整的评估和查询体系。
  建设南宁市信用体系是规范和整顿南宁市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障,是有效地降低城市经济运行的信用风险,提高政府经济管理效率,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创建文明城市的必要条件和基础。为切实推进我市信用体系建设,现提出如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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