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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2005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工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05]329号
【发布日期】 2005-07-25
【实施日期】 2005-07-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清市人民政府: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2005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融政土(2005)6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为实施福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34.6940公顷(其中耕地33.033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征收福清市宏路镇大埔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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