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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2005年1至6月份发生火灾和重大火灾隐患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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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文〔2005〕126号
【发布日期】 2005-07-25
【实施日期】 2005-07-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2005年1至6月份发生火灾和重大火灾隐患情况的通报
郑政文〔2005〕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今年1 k 6月份,全市共发生火灾475起,死14人,伤3人,烧毁建筑6179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约182万元(见附件1);与上年同期相比,起数下降50%,死亡人数上升180%,受伤人数下降81%,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9%。截止目前,全市各级政府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仍未销案的有18家(见附件2);未经消防审核、未经消防验收、未经消防检查合格的单位有218家(见附件3)。
  我市作为商贸城和物流中心,具有商场市场数量多、规模大, 人员、物资集中的特点,与此相对应的是现存火灾隐患多,发生火灾的概率大,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仍十分严峻。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对各县(市)、区现有的18家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必须由政府牵头落实整改任务,确保年内全部销案;二是对全市218家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擅自施工或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级政府督促相关单位按照要求补办消防手续,要明确督办人、督办责任和办结时限;三是将本辖区商场市场中的多产权、多使用权的单位和建筑作为治理重点,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工商、商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督促其建立统一有效的组织管理机构,使各项消防管理责任得以落实。
 
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  附件1
各县(市)、区1─6月份火灾情况
 
县(市)、区
发生起数
死 人
伤 人
损   失
直接损失(元)
烧毁面积(平方)
受灾户数
金水区
108
2
300500
1876
22
二七区
82
12
232900
979
13
中原区
65
102100
34
9
管城回族区
47
212100
380
8
上街区
7
1
22968
31
5
惠济区
1
1000
0
0
巩义市
22
293020
230
5
荥阳市
32
212000
0
5
新密市
13
32400
75
11
登封市
20
94750
1079
17
新郑市
36
76000
0
5
中牟县
21
191500
1465
13
郑州高新区
18
48000
0
10
郑州经济开发区
0
0
0
0
郑东新区
3
2
2000
30
0
合  计
475
14
3
1821238
6179
123
附件2
各县(市)、区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情况
县(市)、区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名单
存 在 隐 患
金水区
(共3个)
1.郑州龙凤家具城有限公司
(1)该商场为临时性建筑,耐火等级低。(2)该商场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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