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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体教结合”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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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淮南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淮府办[2005]105号
【发布日期】 2005-07-25
【实施日期】 2005-07-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体教结合”工作意见的通知
淮府办[2005]105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体教结合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体教结合”工作的意见
 

  为加快我市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步伐,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体育事业的发展,现尤进一步加强我市“体教结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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