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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推进银企合作促进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办发〔2005〕57号
【发布日期】 2005-07-25
【实施日期】 2005-07-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推进银企合作促进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5〕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经贸委等五部门《关于推进银企合作促进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OO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关于推进银企合作促进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建立新型银企合作关系,构建银企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工业发展的力度,促进我市工业经济快速发展,根据赣府厅发[2005]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为推进银企合作,建立市、县两级政银企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政府、银行、企业之间联系和沟通,协调工业经济运行及开放型经济发展中涉及资金融通、信用环境建设、债权维护等方面的问题。
  (一)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实行例会制和临时会议制。例会原则上每季召开一次,主要是通报经济运行情况、开放型经济发展情况、资金融通情况及国家产业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变化情况,协调解决银行、企业提出的有关问题。临时会议主要是协调解决银行、企业提出迫切需要协调的临时性、应急性问题,会议时间根据问题的紧迫程度确定。
  (二)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主要成员由经贸委、外经贸委、中小企业局、人民银行、银监等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联席会议的其他成员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临时性会议由主要成员单位根据协调会议的内容确定。
  (三)联席会议召集
  联席会议由市、县经贸委会同同级外经贸委、中小企业局、人民银行、银监部门负责组织,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有关协调、联系、会务等具体事务,并负责收集整理银行、企业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县经贸委,并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1、定期收集发布信息。县(市、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季收集有信贷需求的工业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项目情况、资金需求、贷款用途等方面资料及商业银行信贷投放情况,并将所收集资料上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向同级有关金融机构通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季负责收集县(市、区)、市直有信贷需求的工业企业资料及同级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等方面的资料,并将收集的资料定期上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向同级有关金融机构通报。按月、季、年对工业经济运行、开放型经济发展情况及趋势进行分析,并及时向各家银行通报有关信息。
  2、不定期发布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和企业信用信息。对工业经济领域的招商引资情况及在建、新建、已核准和已备案的拟建项目情况进行分析,并不定期向同级金融机构发布招商引资目录和在建、新建、已核准和已备案的拟建项目目录。对企业在有关部门记录的经济金融活动的台账信息资料进行归集,并不定期向同级金融机构通报企业逃税、违规经营、逃废银行债权的有关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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