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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二○○五年本市工程系列农业机械工程、郊区仪表电气工程中评委评审工作事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7-25
【实施日期】 2005-07-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二○○五年本市工程系列农业机械工程、郊区仪表电气工程中评委评审工作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职改办:
  为做好二○○五年本市工程系列农业机械工程、仪表电气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二○○五年本市工程系列农业机械、郊区仪表电气工程中评委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好申报工作。
  本通知的有关内容和相关表格在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com)的“职称栏”和上海农委政务网(http://e-nw.shac.gov.cn)的“网上办事”内“职称评定申报”栏可供下载。
  一、评审对象和范围:
  机械中评委受理对象为本市从事农业机械及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设备维修与管理专业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仪表电气中评委受理对象为本市郊区各区、县、市监狱局及市农委所属企事业单位从事仪器仪表、电机与电器、电线电缆及电工材料专业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已取得《上海市居住证》在沪工作满一年的上述各专业的外省市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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