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意见 合政〔2005〕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的若干意见》(皖政(2005)15号)、《2005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皖政办(2005)27号)精神,结合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努力营造最佳的投资环境、商务环境、消费环境和创业环境,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地发展。 (二)总体要求 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结合合肥实际,切实抓好各专项整治工作,标本兼治。重点整治制假、售假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违法行为以及影响合肥形象和市场环境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大监管力度,加快推进整顿、规范工作。从完善法制入手,建立社会诚信制度,实施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 今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突出重点,着力抓好以下6个方面和10项重点工作: (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6个方面工作 1.加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突出抓好市场预防、市场诚信、市场整治、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责任追究等5大机制建设,争取通过努力,建立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