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5〕84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遵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O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遵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4]19号)和《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遵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办发[2004]6号),遵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的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将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经营者年薪和主要负责人工资标准审核的职责划入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市相应的改革方案和实施细则,制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综合管理和指导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负责在遵义市范围内经国家和省、市工商行政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