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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预防山体滑坡工作责任及考评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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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梅市府〔2005〕17号
【发布日期】 2005-07-26
【实施日期】 2005-07-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预防山体滑坡工作责任及考评办法的通知

梅市府〔2005〕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梅州市预防山体滑坡工作责任及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梅州市预防山体滑坡工作责任及考评办法

 

  我市地处山区,暴雨频繁,山区群众依山建房多,每遇暴雨,极易发生山体滑坡,造成压塌房屋,甚至导致人员伤亡。为有效地预防和处置突发性山体滑坡,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落实各项责任和措施,加强防范,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尽力避免和减少山体滑坡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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