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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州市人民政府与常州市总工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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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常政发〔2005〕136号
【发布日期】 2005-07-26
【实施日期】 2005-07-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州市人民政府与常州市总工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常州市人民政府与常州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切实遵照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常州市人民政府与常州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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