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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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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嘉政办发〔2005〕96号
【发布日期】 2005-07-26
【实施日期】 2005-07-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 《嘉兴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考核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嘉兴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考核管理办法
 

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特制订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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