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现将《2005年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2005年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自治区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内政办字[2005]169号)精神,现将2005年全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如下: 一、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一)整治重点:以农村牧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以乳制品、肉及其制品、粮油、蔬菜、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清真食品、边销茶、调味品等为重点品种,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储运、餐饮消费为重点环节,全面实施食品专项整治。 (二)整治目标: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1.无公害农畜水产品产地认定150万亩,无公害农畜水产品认证15个。 2.各旗县市均要进行农药残留监测,超标率在2004年基础上降低3至5个百分点。 3.全面完成小麦粉等5类、肉制品等10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启动挂面等13类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工作。 4.对无证照生产经营查处率达到100%,对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达到100%。 5.各类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建立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质量承诺、协议准入、流通环节退市制度达到85%以上。 6.集宁区、丰镇市对保健食品、乳制品、熟肉制品、调味品、饮料等五类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状况检查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其他旗县达到80%以上。 7.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全部达到《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和《乳制品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