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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八一”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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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7-27
【实施日期】 2005-07-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八一”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人武部,市委各部委(工委),市直各委、局、办,各人民团体,各厂矿企事业单位,各大专院校,驻并各部队:
  在全市上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中西部经济强市、生态园林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之际,我们即将迎来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78周年纪念日。为切实做好“八一”期间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进一步在全市掀起双拥工作的新高潮,巩固军政军民团结,促进省城改革发展稳定和部队现代化建设,特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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