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五小”行业规范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办发[2005]90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小饮食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洗浴室、小旅馆(统称“五小”)行业的经营行为,切实加强城市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现将《成都市“五小”行业规范管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成都市“五小”行业规范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成都市有关规章规定,为规范我市小饮食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洗浴室、小旅馆(以下统称“五小”)行业的经营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工作,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成都市“五小”行业规范管理工作方案。 一、“五小”行业范围及存在的问题 (一)纳入规范管理的“五小”行业范围。是指一次性仅能容纳10桌以下的小餐饮店,20平方米以下的食品店;10座以下的小美容美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