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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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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发[2005]72号
【发布日期】 2005-07-27
【实施日期】 2005-07-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关键时期,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工作和“三农”问题,不断推进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新形势下开展的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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